債務問題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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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1-17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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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 因借據沒有還款日期,因此您可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在一定期間內還款,若對方置之不理,您可再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其中存證信函可作為核發支付命令的證據。
2. 若您欲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須先撰寫「支付命令聲請狀」並附上相關證據,法院會審查您所提出之聲明及證據,認定對方確實欠您款項後,就會發出「支付命令」,督促對方清償債務。當支付命令送達於債務人後,若對方未在20天內向法院聲明異議,您即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財產。
3. 因為他向您借款之證據必須由您舉證,由您所述,證據力有些不足,建議可將您向對方催款及對方推延之電話或簡訊內容錄音保存。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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