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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問題

  • oops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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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17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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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想請問有關借錢不還該如何處理?

    約莫10幾年前有親戚向家人前後借了2次錢,有簽下借據.

    但印象中沒有約定何時應該還清借款, 僅說明每年需有借貸利息.

    因為是提領現金交付,沒有匯款證明.

    也沒有於借據上註明收到借款請他簽名.

    多次催付也遭對方以沒有錢推託至今尚未還任何錢,但對方有車有房產和土地.

    請問我該如何以法律途徑要求對方立即還清款項?

    謝謝!

  • oops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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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17 10:31 最後編輯日期:103-11-17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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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謝您的回覆,

    請問您所提到的"間接事證"指的是神麼呢? 我手中的借據沒有任何的作用嘛?

    還是我可以先寄存證信函給他?

    可是我沒有他家的住址....

    另外,請問支付命令要如何申請?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謝謝!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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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17 10:41 最後編輯日期:103-11-17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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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借據是證明有借款合意,不能證明借款交付,間接事證是看個案,以及對方答辯內容(自認或抗辯)而有不同,不知道對方地址的話,無法聲請支付命令(因支付命令不能做公示送達),只能起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