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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科罰金問題

  • Blacky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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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17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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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剛收到執行命令 . 徒刑六個月 . 易科罰金1000/1日

    一共要繳納18萬

    請問要怎麼申請易科罰金呢 ?

    目前月收入不到三萬 . 上個月才開始工作

    (父母親皆無工作)

    分期的話 最多能分幾期呢...

    打去問書記官只得到:3期或入監兩種選擇

    還是有其他選擇嗎 ?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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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17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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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1.易科罰金的金額按日計算故會超過18萬元
    2.依《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檢察署辦理受刑人分期繳納罰金要點》規定,受刑人無力完納罰金者,得於裁判確定後兩個月內,向檢察官聲請分期繳納。檢察官應依受刑人聲請分期繳納之期數,准許其就罰金總額平均分期繳納,其期限最多不得超過八期。但時效即將完成者,僅得於時效完成前之期限內,准許其分期繳納。
    3.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循此,若您無力繳納易科罰金之金額者,還可以向檢察官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刑法第41條第1項、第2項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
    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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