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省房租我和A同住,並約定房租電費一人一半,我平常因為上班也信任A的為人,所以我都每個月直接拿錢給A讓他去付房租跟每月的電費,後來合約到期要結算電費時,A竟說我從未繳過電費並且還欠他一個月房租,但我的確有給他,請問我該怎麼辦? 因為去繳錢的都是A,收據都只有A的名字,我一直都是直接拿現金給他,我該怎麼證明我有給錢?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還是必須嘗試提出相關事證,包含證人或是對話紀錄等。
2、倘若均無證物,則建議等對方來告就可以了,屆時再提出答辯。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38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55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87
陳瑀 律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0930299563
第 4 名 目前評價 45
張哲軒 律師
竣元律師事務所
0983131519
第 5 名 目前評價 35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676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822
第 3 名 目前積分 1280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