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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樂福員工停車收押金且不保證有停車位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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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20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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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我任職的公司是賣場依附在家樂福裡面(算是跟家樂福簽約)

    原先家樂福停車場(B1)是不做收費的

    近日改成要做收費後

    針對員工限定只能停至一樓廣場

    但是發放採用押金(1000元)發放磁扣做使用

    但是家樂福提供的一樓停車面積根本不足以供全部員工停車

    導至晚上班的同仁根本沒有機車停車位可以停車

    反映給家樂福後

    家樂福回應是:他們沒有義務提供停車位給我們,如果沒有位子,叫我們自己附近找騎樓或者改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上下班。公司跟家樂福簽約的部分也沒有說要提供停車位。

    針對這部分,想請問

    1.家樂福收取1000元押金是否有資金不當得利的疑慮。(員工加下來應該有幾十萬金額了)

    2.家樂福收押金卻不保證提供停車位,還說沒有義務要提供車位,此舉是否也是不合法的?

    3.雖然我們不是直屬家樂福員工,但是我們是在它們這棟賣場上班的員工,是否他們真的沒有義務一定要提供給我們停車?

    以上麻煩協助釐清

    感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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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20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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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家樂福之行為無刑事不法之疑慮,您亦無權利對家樂福主張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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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20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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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如果家樂福不曾承諾或以契約約定要無償提供停車位,其自己的員工或其他公司員工應沒有權利要求。
    若可選擇是否繳交押金,則自願交押金進入停車者,應也不能指家樂福違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