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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0-11 | 最近登入:103-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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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任職的公司是賣場依附在家樂福裡面(算是跟家樂福簽約)
原先家樂福停車場(B1)是不做收費的
近日改成要做收費後
針對員工限定只能停至一樓廣場
但是發放採用押金(1000元)發放磁扣做使用
但是家樂福提供的一樓停車面積根本不足以供全部員工停車
導至晚上班的同仁根本沒有機車停車位可以停車
反映給家樂福後
家樂福回應是:他們沒有義務提供停車位給我們,如果沒有位子,叫我們自己附近找騎樓或者改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上下班。公司跟家樂福簽約的部分也沒有說要提供停車位。
針對這部分,想請問
1.家樂福收取1000元押金是否有資金不當得利的疑慮。(員工加下來應該有幾十萬金額了)
2.家樂福收押金卻不保證提供停車位,還說沒有義務要提供車位,此舉是否也是不合法的?
3.雖然我們不是直屬家樂福員工,但是我們是在它們這棟賣場上班的員工,是否他們真的沒有義務一定要提供給我們停車?
以上麻煩協助釐清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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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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