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孩扶養權疑問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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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1-24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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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合收養的法定要件下(例如:收養者須長於被收養者20歲以上、旁系血親收養應輩份相當等等),要提出收養聲請狀、收養契約書、財力證明、前科記錄表、媒合評估報告等文件,經訪視後,必須再經法院認可,再辦理登記,一旦經他人收養,他人對小孩的扶養費用報,稅時可申報扣除,之後經雙方同意,可合意終止收養,本所有收養程序全程代辦的服務,也可委任代擬收養契約及收養聲請書,程序您們可自己跑,可來電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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