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友對我家暴
- 何明諺 (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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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1-25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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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如同林大律師所述,妳男友的行為雖然不構成「累犯」,但是是曾對妳多次施暴的「記錄」。
2.因你男友曾多次施暴對妳施暴,所以在刑事上可對他提起傷害告訴,並可附帶提起民事侵權行
為損害賠償;惟須注意刑事傷害罪有六個月的告訴期間,民事侵權行為則有兩年時效。
以上見解供參,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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