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傷害、強制、妨害自由 > 我的男友對我家暴

我的男友對我家暴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25 22:27 
  • 文章人氣:205
  • 個人積分:2876
  •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  您好:

    所謂的累犯是曾經被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並執行過才算是刑法上的累犯

    依您所述情況對方應屬有多次犯罪之情形

    如果對方所為之多次傷害行為迄今均未超過六個月

    則您可以就其多次犯行提出刑事傷害罪之告訴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
  • 何明諺 (何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25 23:37 
  • 文章人氣:215
  • 個人積分:818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 您好:

    1.如同林大律師所述,妳男友的行為雖然不構成「累犯」,但是是曾對妳多次施暴的「記錄」。

    2.因你男友曾多次施暴對妳施暴,所以在刑事上可對他提起傷害告訴,並可附帶提起民事侵權

       為損害賠償;惟須注意刑事傷害罪有六個月的告訴期間,民事侵權行為則有兩年時效

    以上見解供參,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謝謝。

  • 事務所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315號11樓之1 / 電話:07-5525111/FB請搜尋「何明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