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區大決議要管委會提告建商廣告不實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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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1-27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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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管理委員會為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工作,因此管委會職責為執行社區區權會所決議之事項,若不欲執行區權會決議事項,也必須由區權會複議通過。因此社區管委會可代表社區對該建商提出訴訟,以維護社區其他住戶之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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