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故接到妨害自由的傳單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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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2-09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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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若您完全不知道是因何事被傳喚,您可依照傳票上面的電話與書記官聯繫,請書記官告訴您是關於哪一方面的事情,之後再與律師談論案情,並規劃如何應訊,您亦可委任律師陪同到場。
2. 刑法第302條第1項妨害自由罪之構成要件為,您以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他人之行動自由,可以試著回想有無做過相關事情。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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