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兄弟對父親不聞不問
- 陳怡均 (陳怡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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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2-10 21:25 最後編輯日期:103-12-10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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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可提起刑事告訴,如刑法第294條遺棄罪,或向其他兄弟請求給付扶養費之民事訴訟。
如需提起訴訟,但經濟上有困難,建議或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
刑法第294條: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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