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於今日,與至學校銷售書籍的書商,簽訂了-分期付款約定書,以分期付款方式購買書籍,且當下繳交了第一期的費用,但尚未領取書籍,而事後家人並不同意,想請問,是否有方法解除契約呢?如果能,應該如何執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未滿二十歲,則可以請法定代理人寄發存證信函撤銷本件之意思表示,以便追回已繳納之款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因為是今日簽約的,而書商表示,明日會接到來自書商公司的確認電話,是否可在電話中表示,要取消契約的意思?
本件當然可以先在電話中解約,但仍建議再發存證信函為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消費者保護法針對訪問買賣有七天無條件解約權,建議您可以不附理由已寄發存證信函之方式解除契約。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謝謝您的建議!!
已從電話中解約了,至於第一期的費用 以等價書籍 的方式作兌換,感謝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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