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人在台灣持有搖頭丸已自白且已移送台北地方法院

- 張祐豪律師 (張祐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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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1-03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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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目前臺灣司法實務,限制出境是依附於限制住居的概念,目的是為確保裁判文書送達之合法性,並非指被告不得自由行動而拘禁於住(居)所之意,故應依循刑事訴訟法第404條(抗告)、第416條(準抗告)等規定提出救濟。
二、建議你聘請律師向法院提起抗告,或是以書狀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張祐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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