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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探視權的保障

  • 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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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04 00:34 
  • 文章人氣:715
  • 個人積分:2
  • 你好,我想請問離婚之後探視權必須明文的付註在哪裡?我已經離婚兩年了,當初的協議書只寫著扶養權歸男方,探視必須男方同意這兩點,但男方在這期間會因為自己的心情來決定要不要給我探視,並且說如果有交了男朋友,就不會再給探視,我想請問我該怎麼保障我自己的權力,並且是具有法律效力,不是寫歸寫,做歸做,謝謝你。

  • 何明諺 (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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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04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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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  您好:

    1.縱使未擔任子女監護人,探視子女之權利不應被剝奪。

    2.建議先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權調解,如調解成立即具法律效力;如調解不成可據此直接進入

       訴訟程序,交由法院判定.如此一來,可省去諸多不必要的時間耗費.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指名本人諮詢

  • 事務所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315號11樓之1 / 電話:07-5525111/FB請搜尋「何明諺律師」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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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04 17:21 
  • 文章人氣:316
  • 個人積分:921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就您所陳述(探視權)的問題,本所甚為關切,為保護您及孩子的權益,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們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 魏克仁律師
  • 張祐豪律師 (張祐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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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04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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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154號
  • 交了男朋友或是再結婚
    你還是小孩的生母
    並不會影響探視權

    如果對方沒有正當理由的拒絕妳的探視
    你可以請律師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之行使。

    歡迎來所詳談或電詢本所律師
    所址:臺北市信義路4段391號12樓
    電話:(02)2758-7681

  • 張律師 電話0958286008 歡迎來電詢問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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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04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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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2876
  •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 您好:

    如果要有法院能夠強制執行的效力

    就要向法院聲請裁定酌定探視方法

    如果能夠蒐集到對方有對小孩不利之事證

    就能夠近一步聲請改定監護權

    本所有多項處理此方面類型案件之成功案例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