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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公款

  • 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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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06 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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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會計盜領收入支票約50萬,沒辦法還錢,不想讓他坐牢的話,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處理。這已經是犯了什麼刑責?若坐牢,還需要賠償盜用款嗎?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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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06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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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是一位很慈善的企業主,回覆您有關【侵占】的問題,普通侵占規定於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仟元以下罰金。相對於普通侵占罪,業務侵占和公務侵占均屬加重類型的犯罪態樣。業務侵占乃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或他人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將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仟元以下罰金(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等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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