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底告對方一家在臉書上長期毀謗本人,我也告對方的未成年兒子,昨天檢察官說未成年的案子巳經轉送少年法庭開庭,至今2個月有了,還未收到開庭通知單,
請問我有點想在未收到開庭通知單前,先到法院撤銷對,對方的未成年兒子,但又擔心如果對他那個未成年的兒子一撤銷告訴,反而被他反告回來...請問會被他反告??
您好!
誹謗罪是告訴乃論,一審判決前隨時可撤回告訴。至於對方是否對您提誣告或其他告訴,與您撤回與否沒有必然關係,建議可與對方簽約協議互不相告讓爭議落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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