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跟直銷公司簽協議書,想終止協議
- m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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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1-09 01:59 最後編輯日期:104-02-02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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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之前跟直銷公司簽了協議書,有留下身分證字號,沒有給身分證影本,(協議書上面有此格子),但對方有拍照照下我的健保卡,並且付錢購買入門用品,現在想退出,已向對方口頭提出,我要怎麼確認我們的協議已經確實終止?
還有,我所購買的東西還未收到,我可以拿回錢嗎?她說只能換成產品給我,這合法嗎?
還有,協議書上有同意個人資料的使用,終止協議後還算數嗎?我可以不同意嗎?
還有,我的以上行為,有什麼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嗎?
感謝律師播空回答
謝謝沈律師
另有一些疑問求解
上文所說協議內容大致與公平交易法對多層次傳銷的規定相同
但協議中有寫"...本協議於公司接受並發給顧問編號後生效...”因為我簽完一星期內就像對方口頭提出要終止協議,所以沒拿到編號,所以是不是這份協議本來就沒成立?
打電話向公司確認也說沒有我的資料,說我跟他們沒有契約關係,那我還需要做出書面的終止嗎?
公司方面是叫我直接跟對方拿回資料(協議書),但對方一拖在拖後來說被丟掉了,我需要做些什麼防範嗎?會不會被對方之後又拿去公司當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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