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女和B男分手了之後A女跟男交C往
C男在Facebook上發了一篇文 文中有部分地方攻擊了B男而引來B男朋友們的攻擊
而C男刪文(不清楚原因)之後A女私訊B男說要他管好他朋友的嘴不然要告到他們破產
請問這樣A女能以公然侮辱告那些人嗎?
公然侮辱的賠償金該怎麼算呢?
如果B男的朋友係以侮辱性的文字在C男的facebook上進行攻擊,且C男的facebook沒有對大眾封鎖,或可以瀏覽的人數眾多,則B男的朋友的行為應會構成刑法的公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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