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被告妨礙家庭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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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2-10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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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一、按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依法明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不過,本罪屬告訴乃論,須於6個月內舉發,且非配偶不得告訴。須注意的是,若配偶事前縱容或事後宥恕,則不得提告。
二、至於有罪之判決,必須證明至何等程序,最高法院曾謂: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但無論其為直接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必須達於一般人均可得確信其為真實的程度,而無合理之懷疑存在時,始得據為被告有罪之認定(參照最高法院七六年台上四九八六號判例,八十七年台上一五四二號判例意旨)。
三、所以通姦罪即使不是捉姦在床,但若從其他證據方法中,(例如目擊者看到通姦人進出賓館,鑑定犯罪人遺留物上之DNA等等。)能達得到上述之有罪判決之確定程度者,仍可成立通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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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克仁律師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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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證據可證明您先生有與其配偶發生性行為或發生性行為時知悉為已婚之狀態,仍可為無罪之答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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