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位求償
- 阿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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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2-11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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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102年3月分發生車禍,先後打了兩通電話給被撞的車主,車主第二次不太高興的對我說你就等保險公司跟你連絡就好了,等到了103年底保險公司才與我連絡,今年的2月初我收到了調解庭的通知單,看了上面求償的金額37萬,覺得太過誇張,我把當初車禍警方拍的照片拿給修車廠的看,都跟我說這10幾萬就可解決了,目前我是有誠意要還,只是想了解為何當初在修實不找我過去了解一下,隔了那麼久,價格好像就他寫多少就多少,不是不想賠,只是要賠也要的心服口服!想了解一下,面對這樣的狀況我有什麼權益,車場的人員是跟我說要提折舊方面的問題,還有要保險公司提供修理時拆下來的零件與新的要裝上去的零件的照片,除了這些我還要注意些什麼?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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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2-17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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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先釐清車禍事故肇事的原因,建議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照片等,以利釐清。
2、賠償金額的部份,對方必須提出相關的修復明細、價格明細供我方判斷,屆時您可以持相關資料向其他車行請求評估,並且主張折舊。
3、倘若對方均拒絕提出,則可以進入訴訟程序再說。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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