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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臉書上回覆一則留言,反被髒話回罵

  • D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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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12 14:02 
  • 文章人氣:621
  • 個人積分:2
  • 臉書上有一位網友王騰發表篇公開的文章並寫道 對台中人說台中的東西不好吃,台中人會生氣會無法接受 對台南人說台南的東西不好吃,台南人會翻臉會吵架 對新竹人說新竹的東西不好吃,新竹人會表示贊同 下面轉發ptt的一篇文章 我在下面留言 '那是你沒有吃過新竹好吃的,別把新竹人都拖進去' '就算評論不是你寫的也要有出處'(我說的是台中人...的那三行話) 接下來網友王騰稍晚留言說 "幹你娘又一個智障,誰跟你拖進去,他媽的我新竹的朋友都沒來講話,輪的到你來發表意見,跟你很熟逆? 不是我寫的轉貼還要有出處?你海巡署逆?管這麼寬,搞清楚一件事,他媽這邊是我自己的臉書,我愛po什麼就po什麼,我媽還沒問我出處在哪裡,閣下是在高潮什麼,出處一看就知道是ptt ,是有什麼困難? 出處?出你老母" 請問一下我這樣留言有違法嗎? 那他這樣回覆可以確定他對我毀謗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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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12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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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0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行為已經涉犯公然侮辱罪。

    2、您可以截圖後發函要求對方撤文、道歉、賠償,否則可以提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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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12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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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6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可查詢到對方之姓名、年籍資料,可彙整相關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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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