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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樣有觸犯商標法嗎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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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17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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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恐怕是有這樣的風險。

    二、這則判決可供參考:

    被告葛○茹對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書所載之於「雅虎奇摩拍賣網站」上刊登陳列欲販賣仿冒「
        LV (Louis Vuitton)」商標手提包之訊息此一事實,固坦
        認不諱,惟否認主觀上知悉所欲販售者係仿冒品。然查,「
        LV (Louis Vuitton)」商標係法商路易威登馬爾悌耶公司
        在我國註冊指定使用於書包、公事包、旅行箱、手提箱袋、
        旅行箱袋及皮夾等物之商標,而該公司製造之手提包等物件
        商品品質良好,此乃社會共知之事實。而依偵查卷附由鑑定
        人黃文通出具之「鑑定證明書」所載,扣案之由警方向被告
        購得之本案附著「LV」商標之手提包1 只,其「產品品質、
        製工均粗糙」及「產品材質、配件與原廠不同」,即可見該
        手提包之作工品質粗糙,顯非路易威登馬爾悌耶公司原廠生
        產製造。且依黃文通於警詢中所述扣案手提包之真品價格達
        新台幣(下同)三萬元,而據卷附之被告於「雅虎奇摩拍賣
        網站」上與洽購人士對話內容顯示,被告亦自承該手提包約
        有「8.5至9成新」,由此顯見,倘該手提包確係真品,其市
        價減損幅度亦不多。然今被告竟以一千七百元之價格賤價出
        售,倘非被告早知係仿冒品,何有可能以與真品市價如此顯
        不相當之低價販售他人。綜此可見,被告網路上刊登陳列
        販售訊息時,主觀上必已知該手提包係仿冒商標商品、而非
        真品。
    二、核被告葛○茹所為,係犯商標法第八十二條之非法陳列侵害
        商標權之商品罪。爰審酌商標有辨識商品來源功用,權利人
        須經過相當時間並投入大量資金於商品行銷及品質改良,始
        使該商標具有代表一定品質效果,被告販賣使用商標權人之
        相同註冊商標之同一商品之行為,非但造成商標權人蒙受銷
        售損失,亦使民眾對商品價值判斷形成混淆,令商標權人合
        法商品信譽與品質受質疑,進而使國家國際形象受損;被告
        於本案遭警查獲者僅1 件仿冒商標商品,數量非多,情節輕
        微,且被告並無前科紀錄,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
        表在卷可憑,素行非惡,惟犯後並未完全坦認犯行,及被告
        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所生之危害、其智識程度、生活
        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
        折算標準。再被告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且本件
        為警查獲者僅一件仿冒商標商品,情節甚輕,且被告現年僅
        21歲,本院認被告經此偵查程序及科刑之教訓後,應能知所
        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本院認對被告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
        行為適當,爰併予諭知緩刑二年,以勵自新。扣案之仿冒「
        LV」商標之手提包1 件,係被告商標法第82條之罪所陳列
        之仿冒商標商品,應依商標法第83條之規定,不問屬於犯人
        與否,宣告沒收之。」
    三、不用預先擔心,雖然我查了有罪的判決給你看,但那是警察有抓到檢察官有起訴才有這則判決。
    四 、警察未必會抓得到;就算是到了地檢署,你還是可以認罪和解檢察官爭取緩起訴。就算是被
    起訴了,還是可以找個律師查查看有沒有無罪判決給你參考,委任律師跟你一起面對這個官司,
    所以不需要太擔心。
    五、如果還有問題可以約到律師事務所詳談。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並祝你新年快樂。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 lawyer660129
  • 品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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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20 14:36 最後編輯日期:104-02-21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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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無論這次事件會帶來何種結果,我都會坦然而且誠實的去面對它,但在當下時實不知有如此的法律規定,也因此帶來這麼多的恐懼與不安,在此,我再一次自我反省,絕不再觸犯法律,並提醒可能已經或是不知道自己有觸法的朋友,大家一起要做個守法的好公民。也謝謝律師提供這麼寶貴的意見,感恩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