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申請支付命令之問題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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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2-23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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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之定義所稱未成年人,依民法規定係指未滿20歲之人。未滿7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滿7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意思表示,並代受意思表示,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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