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付命令繕本

- 江昱勳 (江昱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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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2-25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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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人只有一人的話,正本給法院,繕本給對方,自己留一份當存底,總共三份。
二、繕本要附上證物。
三、500元是訴訟費用,給法院的,法院審核後會幫你寄給對方,如果有欠缺任何東西,法院會行文要你提供。
四、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五、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 行動:0956893927、E-mail:voon0618@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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