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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見人家屬可否向法院申請閱卷以便了解案況?

  • No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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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27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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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晚安 

    友人因故捲入刑案,已被禁見超過兩個月,此期間,家屬們無從得知任何有關案況及的進度。請問,家屬可否申請閱卷以便了解案況?該如何進行? 

    謝謝

    PAN 敬上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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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27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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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64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偵查中的確不能閱卷,但可以由家屬委請律師去律見與其討論案情並協助搜集證據

    二、如果是進入法院,則可由家屬委請律師閱卷,再經律師辦理律見以討論案情及協助搜集證據,決定辯護方向。

    三、例如,可以由被告的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依刑事訴訟法第27條第2項規定為被告委任律師

    刑事訴訟法第27條第2項「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
    、家屬,得獨立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
    四、如果無資力的話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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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28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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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羈押禁見之被告,按刑事訴訟法第27條第2項「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得獨立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 偵查中遭禁押禁見,因偵察不公開無法閱卷,家屬僅能委任辯護律師前往看守所被告律見,商討案情,策定未來辯護方向及策略,俟起訴後,方可向法院聲請閱卷,為維護被告之權益,建議家屬應儘速委請辯護律師協助。 如需服務,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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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克仁律師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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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01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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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禁見期間,只能委請律師入監接見,且本件既已羈押二個月,若有延押,會再另行開羈押庭,應委任律師因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