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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大人 你好,

  • 蔡明哲 (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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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2-20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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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13 │ 律師證號:95臺檢證字第6961號
  • 所謂「簡易庭」,顧名思義就是處理一些相對比較「簡易」的案件,例如金額比較小、輕罪等案件,理論上審理的速度會比較快,實際上還是要看案情而定, 上法庭不外乎是要解決紛爭,而解決紛爭有時候和解會比訴訟還要好,所已有的法官會希望當事人監視否有和解的空間,如果不和解,是否會會對自己不利,此仍須視案情而定,不能一概而論,但是如果是加害之一方,和解可能會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