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車(17年BMW老車)停家門口被撞,報警處理。警察初判沒爭議。對方100%責任!
雙方都只有基本強制險(等於都沒保險)
車拖原廠 原廠技師說不用估了!估價費可以省下
(原廠技師說50w起跳即使是私人廠也要30w)
本來要用民法213恢復原狀。但…………
1.維修費過高會被判無法恢復或難以恢復,迫接受民法215金錢賠償?
2.民法215金錢賠償是以車殘值為依據?
3.車殘值最低是一成還是可能更低?
4.殘值=新車價格*折舊(一成)?例如新車剛上市150w那殘值就是150*10/100=15w?
謝謝你們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