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前男友一直要錢 我這樣有觸法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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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3-03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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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理上,交往期間對方基於贈與的意思所為之給付,無須返還,倘若只是借款或是代墊,則必須返還。
2、實務認定上,會依據證據而判斷是贈與還是借款、代墊,如對話內容、證人等,並依據金額多寡來判斷。
3、本文建議,無須封鎖對方,而是應該跟對方表明我方的立場。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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