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小孩的變更監護權
- sherr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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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3-09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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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麻煩您幫我解答: 我們夫妻離婚時,小孩子監護權我讓給男方,因為男方經濟條件足以供及兩個孩子私校的費用。他父親的事業必須大陸、台灣兩邊跑,孩子幾乎是奶奶照顧。父親、奶奶與孩子互動不多。
事隔一年,兩個女孩子都想要來澳洲布里斯本與我同住與生活,目前一個高二,一個小四。又,因為他父親堅持及恐嚇她們簽下,如果她們一旦離開台灣,所有費用都不支付。小朋友也簽下這張文件。他父親同意監護人變更給我。
請問,我們打算變更監護人,是只要雙方去戶政事務所完成變更就可以了嗎?還是要經過法院裁判?謝謝。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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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3-09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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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因對方不願意更改監護權,因此您必須向法院訴請改定監護人。只要找出監護權人對子女照顧不週的事實證據,如無法親自照顧小孩、恐嚇小孩,法院基於保護子女的立場,並參考小孩本身的意願,改定子女監護權機率大。
2.依我國民法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支出,有負擔義務,其程度須應按未成年子女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如對方不履行,他方並得以訴請求,因此就算小孩由您監護,對方仍須負擔撫養費用,若對方不願支付,您亦可向法院聲請給付。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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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3-09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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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同意,只要去原約定監護權之戶政機關重新登記就可以囉!不需要經過法院。
約定改定子女監護權及同時辦理戶籍遷入,雙方當事人攜帶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監護權變更約定書親自至遷入地戶政所辦理
約定書
查子女: (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證字號) 因□父母於_年_月_日離婚登記在案 ,現子女___由生母扶養中,因原為生父___擁有監護權,自即日起雙方約定改由□生母___行使監護權(行使或負擔未成年子女之所有權利義務),並同意親自戶政事務所辦理移轉監護權登記事宜,雙方無異常,恐口說無憑,特立此約定書為證。本約定書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及 區戶政事務所各留存正本乙份。
此致
戶政事務所
立約定書人
原監護人
身分證字號
電話
住址
受監護人
身分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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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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