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被簡訊騷擾 汙辱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10 17:49
- 文章人氣:201
- 個人積分:13548
- 律師評價:189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依您所述,對方不斷以簡訊、電話騷擾您,並妨害您的自由、影響您交友權利,恐涉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您可將對方傳給您的對話簡訊保存,向警方報案,或直接依法提起刑事告訴,亦可對於自身人格之損害,得依民法第195條規定請求民事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第 1/1 頁
- 1
共 6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