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交通事故 > 曾經酒駕

曾經酒駕

  • 迷彩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12 01:03 
  • 文章人氣:889
  • 個人積分:2
  • 本人之前為職業軍人,曾因酒駕肇事被依陸海空軍刑法第54之1條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兩年,被以不適服現役退伍,緩刑兩年也已執行完畢,這兩年想報考公務人員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消防警察,因於軍中任職時消防就是本業,但真的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報考,就算能報考,也不知公務人員任用法或警察人員任用條例裡,是否有因前述事實而不能任用的相關細則,酒駕已是不對,只能怪自己,現在有心想報考相關專長的公職,但真的找不到相關的解釋或答案,希望有專業的律師能為我解答,感激不盡,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12 09:36 
  • 文章人氣:272
  • 個人積分:52336
  • 律師評價:1412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目前僅查得公務人員任用法或警察人員任用條例,就您所欲報考的職務,而您的情形並無不得任用之規定。

    2、建議可以購買報考簡章,報考簡章裡會有不得任用之相關規定,您亦可直接致電考選部。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