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買了一塊地現在已申請建照並依建管處規定留置1.5米路寬供後方幾戶袋地鄰房通行,但突然接獲鄰房陳情指出'前地主'有跟他們調解並簽訂同意留置4米路寬供他們通行,請問,我能主張不同意前地主所同意的4米路寬嗎?請問我可以主張他們支付償金嗎?感恩...
您好:除非前地主有將您所購買的土地有設定地役權給鄰房,不然前地主與鄰房間的契約是對您無拘束效力,您可以拒絕鄰房的要求。而鄰房通行您的土地,不管寬度多少,您都可以要求償金。若有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32372316王友正律師。
感恩王律師與房律師的回覆,事件發展到需要專業協助時也請大力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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