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票後,對方跑路,後續該如何處理?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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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方開出去的票,除非有記載付款+禁止背書轉讓,否則很難以換票方式作為抗辯。
2、對方開給我們的票,對方作為發票人的部份,可以向其求償清償票款,對方公司作為發票人,則該公司仍然必須負責。
3、倘若對方完全沒有要還款,卻仍然換票,可能涉嫌詐欺罪。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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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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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公司名義之支票,可向公司請求票款;個人名義之支票,則可向個人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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