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家人共用電腦
警方某天上門,把電腦帶走.當天人也上警局及法院做說明.
家人承認參與賭博.他只是純賭客.
但.問題是.電腦被搬走.電腦內許多我的個人資料也跟著走.
電腦裡許多個人無可取代的資料.
我有機會把資料帶回來(自己去copy)嗎????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主張電腦不是被告的,要求發還,不過必須提出當初購買的證明,且必須等到案件審結之後。
可以寫陳報狀進去表示意見,但是檢察官會斟酌,通常會到整個案件結束才有辦法拿回來。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是像這個嗎? http://ild.judicial.gov.tw/?struID=9&cid=58&selectID=129 但是種類那麼多,該寫哪一種呢?謝謝.
是像這個嗎?
http://ild.judicial.gov.tw/?struID=9&cid=58&selectID=129
但是種類那麼多,該寫哪一種呢?謝謝.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是沒有當初購買的證明呢?謝謝.
若是沒有當初購買的證明呢?謝謝.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是寫這個嗎? (24)聲請發還扣押物狀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assist03-07.asp 謝謝.
請問,是寫這個嗎? (24)聲請發還扣押物狀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assist03-07.asp
謝謝.
請問後續電腦有要回嗎?
因最近也遇到跟您相關的事,想參考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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