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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了傳票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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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30 20:13 
  • 文章人氣:199
  • 個人積分:2698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被告也可以當證人,證明其他被告不利或有利的事實,因此這並不一定代表您已脫離被告的身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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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30 20:21 
  • 文章人氣:225
  • 個人積分:97404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雖為證人,但可能仍未脫離被告之身分,您與對方可能為共同被告又互相為對方之證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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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30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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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如果是證人,無法委請律師,並且要就您所知敘述唷!當然若涉及到您的部分,您可以行使拒絕證言之權利。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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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30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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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9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1.共有2種可能性,其一為您原本被認定為被告,但經檢方初步調查後,認為您無犯罪事實轉列證人,其二為您仍是原本案件之被告,但原本案件衍生其他犯罪事實而為他案,因此您可能因此先暫列他案之證人

    2.不論哪種情況,傳訊證人的目的只是在蒐集或者調查被告的犯罪證據,因此無法請律師陪同。然若訊問後認定您具有犯罪事實,而轉為被告的身分,您即有選任辯護人的權利,您可當庭要求選任辯護人。

    3.因為您為證人身分,您可在開庭時,可請求檢方讓您與被告區隔,以免您於庭訊時受干擾。作證完畢,若檢方無再訊問或對質、詰問之必要者,您可請求檢方讓您先行退庭。若您有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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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30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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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若有所顧慮,則可以向法院請求隔離訊問,當然若是本身也是被告,則仍可以委請律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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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31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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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偽證罪(具結偽證罪)規定:「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證人於地檢署或者是法院開庭時,對案件的重要事情為虛偽陳述且對所舉之證據具有相當認知上的確定為虛假情事,經舉發或經法官、檢察官查知其為虛假,則構成偽證罪。 建議閣下應委請辯護律師支援協助,請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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