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告傷害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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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4-01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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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反擊的部分,如果通聯記錄等可以證實你們確實一開始沒有和對方打架的意思,確實可以主張正當防衛。反之,如果對方提出一些證據可以證明你們談判時,雙方都有向對方說出刺激對方或威嚇對方的話,法院可能會認為是互毆成傷。
傷害的部分,不論是互毆或被毆成傷,你們都可以提出告訴。是否成立重傷害,要看傷害的結果是否已經達成難以治療的程度,例如造成神經損傷,永久性的無法逆轉的行動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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