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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公開、毀謗

  • bella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4-04 01:25 
  • 文章人氣:572
  • 個人積分:2
  • 請問我前幾天發現有人

    網路上公佈我的照片還在照片上註明我的本名

    另外還毀謗說我的職業是傳播

    還有很多問題想請教律師

    希望能得到幫助,謝謝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4-04 10:38 
  • 文章人氣:197
  • 個人積分:921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刑法第310條(誹謗罪)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建議閣下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地址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協助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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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克仁律師
  • 陳敬人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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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04 11:13 
  • 文章人氣:193
  • 個人積分:2742
  • 律師評價:455 │ 律師證號:103台檢證字第11864
  • 您好 

            依您所述,毀謗罪成立的可能性是很高的。

            建議您提供相關資料供律師分析。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 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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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04 22:34 
  • 文章人氣:209
  • 個人積分:111128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魏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