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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交易未擬書面合契約

  • 牙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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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10 15:32 最後編輯日期:104-04-10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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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認識的高中同學對我推銷賀寶芙,交易中只用line即時傳訊,並未給她身分證也未擬定書面契約,她自己先說可以給我分期付款先取貨,並且跟我說無效可以退,貨我收到了食用了覺得不好想退,貨她卻說要再加入會員,前面我已經先付了3000,後頭她說我還有6970,但是我開封沒食用,她說超過30天不能退了,但她前面沒跟我說30天內,現在我跟她說我只想繳一半,她卻硬要我繳全部,不然就要走法律途徑,請問我如果跟她打官司我有可能贏嗎?還是只能自認倒楣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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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13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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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雖然沒有訂定書面契約,但因為買賣並不以訂立書面契約為必要,只要雙方有合意,契約即為成立。

    對方對你保證有效,依照民法規定賣方應負瑕疵擔保責任,如果產品沒達到其所保證的品質,你可以主張減少價金、解除契約或於不減少價金、解除契約下請求損害賠償。另外,根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因此你或可以對方廣告不實或誇大為理由,向消保官申訴,以迫使對方讓你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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