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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牙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0-04 | 最近登入:10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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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的高中同學對我推銷賀寶芙,交易中只用line即時傳訊,並未給她身分證也未擬定書面契約,她自己先說可以給我分期付款先取貨,並且跟我說無效可以退,貨我收到了食用了覺得不好想退,貨她卻說要再加入會員,前面我已經先付了3000,後頭她說我還有6970,但是我開封沒食用,她說超過30天不能退了,但她前面沒跟我說30天內,現在我跟她說我只想繳一半,她卻硬要我繳全部,不然就要走法律途徑,請問我如果跟她打官司我有可能贏嗎?還是只能自認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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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