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扣薪資
- coco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4-15 14:17
- 文章人氣:494
- 個人積分:4
-
在公司做滿6個月,想要離職有口頭跟合夥老闆說過,可是大家要我忍耐,其他員工已有跟老闆透露我想離職了,過了10天後我中午跟老闆說要離職,離職單也給他了,我問他我要做到什麼時候,他反問我,我說做到這個星期五(說得時候是星期四),他怒了他說好阿1.你做到月底2.現在走可是我要扣你薪水。我就做到下班,把該交接都交接好了,也寫好了交接事項,確定有交接好就走了。去領薪水的時候說要扣6個月的提撥6%扣完我還要補他2千多元。
第一我真的應該讓他扣薪水嗎?!合理嗎第三我需要給他補償嗎?!怎麼補償才算合理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4-16 17:13
- 文章人氣:243
- 個人積分:52024
- 律師評價:1410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違反勞基法不得預扣薪資規定,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並檢舉(扣薪跟實質負擔6%提撥的部份)。
2、倘若已經完成交接程序並未造成公司受損,則沒有違法問題。反之,則必須就公司所受損害負賠償責任。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第 1/1 頁
- 1
共 2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