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兒11歲.在安親班追逐另一同學.從二樓教室一 直追逐到一樓大門而拌道門檻跌倒.造成左尺.橈骨骨折.在這中間沒有一位老師勸阻.阻止這行為.哪安親班負責人有法律責任ㄇ?
當時有跟安親班用手機拍當時發生的情形.但有點模糊.警察不採內.怎麼辦?那不就隨安親班負責人隨意續訴當時的發生情形羅.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小朋友在安親班追跑,要證明老師有責任恐有困難。
可能必須從設備著手,倘若安親班的設備、安全措施沒有做足,可以依此追究業務過失傷害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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