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當情侶兩人分手後,同居地為另一人所承租,而承租方不願將其屋內屬於另一方之物品(例如衣物)讓另一方搬走(物品並無法認定為屬那一方),如此有涉及侵占他人財產嗎,謝謝!
1.不一定是侵占,有時也可能是妨害自由,仍應視個案情節而定
2.如尚有疑問,宜對律師詳談具體案例事實後分析會較正確
3.如欲提告訴,建議與律師詳談後具狀會較妥,以免有遭提告誣告之嫌(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回覆 阿彬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不一定是侵占,有時也可能是妨害自由,仍應視個案情節而定 2.如尚有疑問,宜 ... (恕刪)
2.如尚有疑問,宜 ... (恕刪)
但對方已離開同居地,何來妨害自由呢?請律師解惑,謝謝!
1.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Dear 小雨,
若對方持有您的東西且是持有關係,那麼對方如果將您擁有所有權之物品加以拍賣則係「易持有為所有」為行為,構成侵占,惟本案仍須視證據而定,畢竟物品要證明是您擁有所有權或雙方共有仍然有爭執的必要性。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4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35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事務所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590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594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78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278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