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開庭的時候,說了一些不是事實的話,
說是我們常叫他去掃地,欺負他,所以,他才會罵人,
但因為我母親當時開庭很緊張,以為要法官叫他她才能說話,
所以沒有反駁,
請問這樣會不會不利判決,如果要聲訴要寫狀紙嗎??
大概要怎麼寫??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可以撰擬答辯狀反駁對方的說法,且可以聲請調查證據,以釐清真相,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宜在案件結束前盡快提狀紙做反駁,如允許的話,提出相關人證物證佐證我方說法
2.如有委任律師撰狀或訴訟代理、辯護,則那些應反駁,應提證據等,律師會專業考量後給建議,就不用隨之起舞,對對方一舉一動都反應,另外,如未委任律師而有意見要陳述,在法庭上可舉手,法官同意後,發言將自己所要講的話說出(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8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50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87
陳瑀 律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0930299563
第 4 名 目前評價 45
林佳鈺 律師
德承法律事務所
0958186313
第 5 名 目前評價 44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624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700
第 3 名 目前積分 1278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