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組是一個有同好所組成的 約68人事件發生時 在場關注10人左右
吵架時候 朋友說之前都講他"腎虧" 他忍很久 說要提告[侮辱人格]之罪但是 第一次跟他開玩笑時 他沒有拒絕 甚至有的時候還會開玩笑回來現在因為事情爭吵就翻舊帳 這種情況會成立[侮辱人格]之罪嗎?有請各位律師大哥大姊 解惑...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必須由前後文來判斷是否只是戲謔之詞。
至於對方一開始接受不代表之後都必須接受。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極大之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必須由前後文來判斷是否只是戲謔之詞。 ... (恕刪)
之前有時候 他也有時候叫我飆車族之類的 也是笑笑回應他 他是腎虧嚕他也是參與其中打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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