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流程
- 需要求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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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4-27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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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六個月小孩, 在滿月時,就雙方家長同意將小朋友放在我娘家照顧,我也待在我娘家照顧小朋友,未回~次,對方來存證函要求回家,否則將採取離婚法律圖徑~~
我想問的是...
1.離婚流程~~對方如果要離婚,是不是憑借存證函至法院請求離婚,所以我在家裡等函?~再來的流程是不是至調解委會員調解?調解不成,他就可以再請法院判決離婚?(小朋友的監護權應該是會判在我這裡,那我可以請求教育費嗎?在何時提出?)
2.我有代償對方名下的房貸,有償還記錄,但對方不還也不承認~~我該在何時提出? - 李cherry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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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4-27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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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其實這個是要看你們自己
如果你也想離婚
你根本也不用理會他
存證信函只是一封信
不是法院公文
他必須要向法院提出訴訟
會先去法院調解
調解不成之後才會由法院判決
監護權會判給主要照顧者一方
也就是你們這邊
撫養費其實現在就可以跟他們要
過去以及未來的費用
至於代償的費用很難要回
婚姻關係很多錢是無法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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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志彬 (阿彬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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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方以存證信函要求返回同居否則離婚,如係求合,以存證信函作法有失妥當。而夫妻本負同居義務,因生產後回娘家坐月子或是先前有協議你居住娘家,而未同居,固有其原因存在,惟對方要求同居,仍為法之所許。小孩已6個月,婚後夫妻間尚有磨合期需彼此適應,離婚是否對小孩好?婚姻是否確實無法維持?兩造爭執原因是否無法解決?可再審慎考量,以免鑄下大錯
2.如真無法維持婚姻,以協議離婚方式,需雙方簽立協議書,找2名見證人,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協議書範本,戶政事務所即有,但如因個案有特別需求或考量,則協議書內容委託律師專業撰寫,會較顧及我方權益,先至調解委會員調解亦可,至於小孩監護權,可協議約定共同監護,或雙方同意下約定單方監護。如未能以協議方式處理,則訴訟離婚需有法定離婚事由,小孩監護權之判定是考量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如小孩是你親身照顧,加以小孩才6個月,監護權歸你的機率較高,但仍應視個案情形而定,目前小孩應尚無教育費支出,
2.你代償對方名下的房貸,有償還記錄,代償原因為何?是借錢給他還是夫妻間贈與或其他原因?是否能請求返還,仍應視代償之原因關係而定,如係借貸,當然應還(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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