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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流程

  • 需要求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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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27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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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有一個六個月小孩, 在滿月時,就雙方家長同意將小朋友放在我娘家照顧,我也待在我娘家照顧小朋友,未回~次,對方來存證函要求回家,否則將採取離婚法律圖徑~~
    我想問的是...
    1.
    離婚流程~~對方如果要離婚,是不是憑借存證函至法院請求離婚,所以我在家裡等函?~再來的流程是不是至調解委會員調解?調解不成,他就可以再請法院判決離婚?

    (小朋友的監護權應該是會判在我這裡,那我可以請求教育費嗎?在何時提出?)
    2.
    我有代償對方名下的房貸,有償還記錄,但對方不還也不承認~~我該在何時提出? 

  • 李cherry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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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27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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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其實這個是要看你們自己

    如果你也想離婚

    你根本也不用理會他

    存證信函只是一封信

    不是法院公文

    他必須要向法院提出訴訟

    才會啟動離婚訴訟程序

    會先去法院調解

    調解不成之後才會由法院判決

    但如果你想離婚其實可以讓他提告後直接答應即可

     

    監護權會判給主要照顧者一方

    也就是你們這邊

    撫養費其實現在就可以跟他們要

    但我建議可以在他們提出離婚訴訟時一併反訴請求

    過去以及未來的費用

     

     

    至於代償的費用很難要回

    因為你無法證明是借貸還是贈與

    婚姻關係很多錢是無法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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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志彬 (阿彬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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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27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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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4 │ 律師證號:(89)臺檢證字第4795號
  • 1.對方以存證信函要求返回同居否則離婚,如係求合,以存證信函作法有失妥當。而夫妻本負同居義務,因生產後回娘家坐月子或是先前有協議你居住娘家,而未同居,固有其原因存在,惟對方要求同居,仍為法之所許。小孩已6個月,婚後夫妻間尚有磨合期需彼此適應,離婚是否對小孩好?婚姻是否確實無法維持?兩造爭執原因是否無法解決?可再審慎考量,以免鑄下大錯

    2.如真無法維持婚姻,以協議離婚方式,需雙方簽立協議書,找2名見證人,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協議書範本,戶政事務所即有,但如因個案有特別需求或考量,則協議書內容委託律師專業撰寫,會較顧及我方權益,先至調解委會員調解亦可,至於小孩監護權,可協議約定共同監護,或雙方同意下約定單方監護。如未能以協議方式處理,則訴訟離婚需有法定離婚事由,小孩監護權之判定是考量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如小孩是你親身照顧,加以小孩才6個月,監護權歸你的機率較高,但仍應視個案情形而定,目前小孩應尚無教育費支出,

    2.你代償對方名下的房貸,有償還記錄,代償原因為何?是借錢給他還是夫妻間贈與或其他原因?是否能請求返還,仍應視代償之原因關係而定,如係借貸,當然應還(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 我是胡志彬律師,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留言或撥打手機0963470881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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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27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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