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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罪

  • l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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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5-05 21:10 最後編輯日期:104-05-07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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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兒子今年10月滿18歲   女方13歲

    女方家人說兩人發生性行為要提出告訴

    女生的哥哥也恐嚇我我兒子要我兒子好看

    對方一直針對我兒子    

    請問此狀況該如何處理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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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5-05 21:23 最後編輯日期:104-05-05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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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確認你兒子是否有與對方為性行為

    二、如果有,確認你兒子在幾歲的時候與對方為性行為

    三、找律師協助,查一些判決給你兒子參考。

    四、最壞的情況:

    (一)你兒子如果是滿十八歲,又是用強制手段,下面這個判決主文供你參考:「辛○○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陸月。」。

    (二)你兒子如果是滿十八歲,而且是合意的,下面這則判決主文供你參考:「王○○對於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共拾壹罪,各處有期徒刑

    壹年柒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一般來說緩刑的話法官會參考被害家屬的意見,這個部分可以考慮與對方洽談和解
    (三)從這兩則判決看起來,是不是強制的差很多。
    (四)這類案件,如果男女雙方說法有重大歧異,而男方確信自己是無辜的,可考慮民間測謊;反之,男方可考慮拒絕測謊,目前實務上認為被告並無接受測謊的義務。
    五、如果你兒子未滿十八的時候做的,這個部分量刑上會再輕一些。
    六、如果你兒子沒有做,沒有做的事情不要隨便認,可以考慮堅持到底。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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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5-05 22:26 最後編輯日期:104-05-05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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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0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1. 依刑法規定,與十六歲以下的女子發生性行為,不論對方是否同意,都觸犯強制性交罪,恐面臨刑度七年以下徒刑,但因您兒子從事性行為時亦為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若雙方係自願發生性行為,則符合兩小無猜條款,除為告訴乃論,且法官量刑時應依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之一,減輕或免除其刑。

    2.因您兒子未滿18歲,請建議盡量與對方達成和解,即可撤銷告訴,即使對方提告,亦可爭取緩刑或免除其刑的機會。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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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5-05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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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538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若對方未滿16歲,縱使是合意性交,仍會有妨害性自主之問題。然究竟證據有哪些?畢竟在偵查的時候基於偵查不公開,您可能無法掌握偵查機關所擁有之資訊,建議委任律師陪同偵訊,以分析究竟是要為無罪答辯抑或是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刑之機會。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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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5-06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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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閣下所述未成年犯罪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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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克仁律師
  • 王晨瀚 (怡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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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5-06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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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1、如確認您兒子與對方有發生性行為,建議採取和解的途徑解決,否則即便是合意性交,亦可能面臨有期徒刑之懲罰,而且對方又未滿14歲,徒刑還可能更重,最高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當然若您兒子與對方合意性交時若未滿18歲,仍有減刑的機會。反之,若順利與對方達成和解,那麼實務上仍多有緩刑的機會,至少您兒子不用面臨牢獄之災,縱使不幸入獄,亦不會判到太重。

    2、另外,關於恐嚇的部分,是屬不同案件,您可先請他控制自己情緒,並表達願意和解的意願,如仍有恐嚇之嫌,亦可向檢察官或警方提告此事處理。

  •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地址:台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9樓之1 電話:04-23726102 手機:0955833247 有詳細問題皆歡迎來電或親自前來本所尋求協助!
  • l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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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13 00:05 最後編輯日期:104-06-14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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