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訴訟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5-07 09:29
- 文章人氣:199
- 個人積分:4496
- 律師評價:1265 │ 律師證號:95台檢證 字第6904號
-
如果雙方都有過失,民事的損害賠償部分要看過失的比例負賠償的責任,且對方也可以向你請求然後彼此抵消債權,剩餘的部分才會是你拿得到的賠償額。
至於刑事部分,要看有沒有受傷,如果你沒有受傷那就告不了對方。反之,如果對方有受傷,對方是可以告你過失傷害的。
最後,如果只是四千多元,你不必擔心對方沒有財產,如取得執行名義(例如判決)以後強制執行可以執行對方的收入,四千多元還不至於讓一個人脫產。
以上,如有需要進一步說明的,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 歡迎到本所網站逛逛或留言,本所網址:http://asfreeagain.blogspot.tw/
第 1/1 頁
- 1
共 3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