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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誘罪

  • 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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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5-10 17:10 
  • 文章人氣:633
  • 個人積分:6
  • 女方已滿16歲了

    媽媽同意小孩跟男方一起住

    但是家長卻要告男方和誘

    如果家長知道小孩的去處可以構成和誘嗎?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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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5-10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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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20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因為和誘罪侵害的是家長的監督權,因此若對方家長知情並同意小孩和男方共同居住,就不構成和誘罪,檢方也會予以不起訴處分,但您必須證明對方家長同意且知情,包括對方家長在這段過程中,依然持續與小孩連絡,或是其他人證。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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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5-10 19:41 
  • 文章人氣:257
  • 個人積分:6
  • 如果女方沒有跟家長連繫

    但是會跟舅媽連絡

    而女方家長也會透過小孩的朋友來連繫

    和誘也會成立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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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5-10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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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5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透過朋友聯繫,也就是說無法直接與女兒聯繫?

    倘若是這樣,則會構成,反之,則否。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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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5-1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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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用男方的手機打給女方家長

    可仕女方家長都不接

    甚至直接列入黑名單

    這也算嗎??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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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5-11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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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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