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詐騙、背信 > 詐騙吸金案件

詐騙吸金案件

  • Mini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5-14 09:41 
  • 文章人氣:1135
  • 個人積分:2
  • 各位律師您們好, 我因被親戚洗腦帶入大陸純資本運作的吸金組織,從大陸被洗腦返台後,即貸款35萬台幣現金交給親戚(故沒有匯款紀錄),之後組織有再返還約10萬台幣給我的大陸帳戶。之後我沒有行騙任何人,但我發現自己受騙了,目前親戚仍舊執迷不悟深信此行業能賺到大錢,我告知親戚我要退出,他們讓我寫了轉讓書,並告訴我要給他時間,等找到新的人才能將原本的錢返還我。 所以我現在沒有備案,不做任何動作,只想等他把錢返還我,後續再考慮是否採取行動。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1)若我日後欲備案,需要準備哪些資料證據對我有利?才不會被反告誣告?若沒有將25萬返還我,可以求償嗎? (目前手邊僅有如何行騙的教戰資料,我的大陸銀行帳戶資料,跟與對方還有組織的訊息紀錄,但沒有我當初將35萬匯款給對方的帳戶資料,那時候是現金交易) (2)當初在大陸失心瘋加入後,有交給上級我的台胞證影本,請問這樣會不會有被盜用身分的危險?又有什麼方案能自保身分不被濫用呢? (3)若之後親戚返還我的加入金約25萬,但那是他行騙下一個受害者的錢,那我拿走的錢雖然名義上是返還我的,但這樣後續若備案會有問題嗎?那筆錢我需要歸還出去嗎? 以上,懇請律師們的回覆,十分感謝大家,謝謝您們。
  • 鍾孟杰 (鍾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5-14 10:40 最後編輯日期:104-05-14 10:51
  • 文章人氣:228
  • 個人積分:2786
  • 律師評價:979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92號
  •  要盡量保留原本吸金所交給你的資料.通聯記錄.你當時給35萬現金當場是否還有其他人.可以當成證人佐證.因為其實要看涉案情節.有無犯罪故意.犯意聯絡.你也算是受害者.其實可以考慮報警.提出告訴.因為就算是被認定是共犯.若為自首.沒有前科.緩起訴緩刑機率很高.還有機會已自己不知道故無犯意 加上並沒有實際對集團有什麼貢獻.爭取不起訴或無罪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5-14 23:58 
  • 文章人氣:236
  • 個人積分:10186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