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該如何改定監護權?

- 陳仲豪 (陳仲豪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5-16 07:02
- 文章人氣:271
- 個人積分:730
- 律師評價:26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123號
-
鳥兒你好:
既然已經進入法院的程序了,你應該先決定向法院請求的順序。
例如請求法院改定後取得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負擔,若法院認為沒有改定的事由,才請求法院酌定未成年子女的會面交往方式。一旦法院做了裁定,便可以向執行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至於如何向法院說明請求的依據,則建議進一步就個案與律師討論分析,以維權益。
以上供參。
- 如需進一步諮詢,請來信pinshinlaw23511136@gmail.com或來電02-23511136【品信法律事務所】
第 1/1 頁
- 1
共 4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