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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鳥兒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5-05 | 最近登入:104-22-05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我想請問,因為我有兩個小朋友,但與前夫離婚時協議書上寫說彼此各持有一個小朋友的監護權,就是一人一個的意思,但前夫那多次阻擋我與子女見面,目前正等著到法院協調與子女會面交往時間,但在還沒協調前,我還能與子女見面嗎? 而且協調時,應該還不會到法官那是嗎?因為我聽到的是,協調不成才會由法官判定,請問是這樣嗎? 在還沒協調前,我都不能見孩子嗎? 求解,,
瀏覽:402
日期:104-05-22
我與前夫離婚離婚時,只到戶政事務所登記而已並沒有到民事庭登記!雙方持有小朋友的探視權,還沒到法院協調前,我還是能見小孩嗎?因為我不清楚對方是否有拿到民事庭公證,,,而我也沒收到任何通知說我不能見小朋友,所以他是不是沒權力禁止我見小朋友? 而如果他有拿去民事庭公證,那我是不是一樣還是能照離婚協議書上寫的,一樣保有小朋友的探視權?
瀏覽:569
日期:104-05-22
目前已離婚2年多,離婚時協議書上只寫雙方各持有兩位子女的探視權,但因為我又再婚而遭到前夫多次找藉口阻擋我看小孩帶小孩,而我已正在等著和前夫上法院協調與子女會面交往時間,但法院給我的回應是對方協調意願不太高,我想問對方若不協調我還有機會與小朋友見面嗎?且其實我也得知他並沒進到照顧責任只是沒實體證據且得知他沒工作,我改怎麼改定監護權會比較有利?因為法院律師事先建議我一樣先協調與子女會面交往時間因為對方沒工作也許只是暫時,若協議好再遭阻擋再進行改定監護,醬真的會比較好嗎?
瀏覽:613
日期:104-05-15